推行园区“区域评估”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一项全局性改革任务,是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举措。由园区管委会负责提前开展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前置性评估工作,并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给项目建设单位共享、免费使用。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空港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连续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有关事宜。自然资源分局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制定了园区区域评估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区域评估实施事项、计划完成时限和园区承办部门。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确定空港园区应开展区域评估的事项合计3个,即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17年12月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
按照园区区域评估任务分解方案,自然资源分局承担文物保护评估工作任务。分局积极对接市文物局、伊旗文物局,先后完成了文物现状调查,文物调查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并协调伊旗文物局逐级转报至鄂尔多斯市、自治区文物局申请开展空港园区总体规划范围的区域文物影响评估。空港园区文物保护区域评估于2022年1月初正式获批,取得了自治区文物局《关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所辖区域文物核查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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