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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告】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仓库、厂房、写字楼招商招租公告
日期: 2025-01-20 10:51 来源: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作者: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仓库、厂房招租公告 

  一、项目介绍 

  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位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距离伊金霍洛旗市区、康巴什市区均在20公里以内,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2017年2月获国务院批准设立,2019年3月正式封关运营。本次公开招商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标准化厂房二期,仓库、厂房内设有防火分区及相应的喷淋设施,方便各种类型的货车装卸作业。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 

租赁资产名称、位置 

层高 

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金标准(元/㎡/月) 

消防等级 

生产类别存储类别 

承重(t/m2) 

1 

厂房一层 

13m 

7182.85 

不低于评估价 

丙二类 

丙二类 

1.5 

2 

厂房二层 

5m 

7182.85 

3 

仓库一层 

9m 

6302.30 

4 

仓库二层 

7m 

6302.30 

  二、招商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及市场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其他经营主体; 

  2.须入驻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从事保税物流、跨境电商、保税加工、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进出口业务;并遵守鄂尔多斯综保区各项管理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禁止准入情形。 

  三、洽谈联系方式 

  本次招商意向单位可至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405洽谈具体招商事宜。 

  联系人:白先生 18547728822  郝先生 15247785903 

  四、租金支付方式 

  由招租方与承租方直接结算,需缴纳租赁保证金,具体付款期限、发票种类及起止日期由双方在《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五、其他 

  个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自身经营能力或租赁用途合理性的相关资质文件。 

  企业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等能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与实力的相关资质文件,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与资金实力租赁使用该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 

2.空港创新创业基地写字楼招租公告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空港创新创业基地写字楼于2019年底投入使用,位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距离伊金霍洛旗市区、康巴什市区均在20公里以内,停车方便、地理位置优越、配套生活完善,现就空港创新创业基地写字楼部分楼层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以现场实地展示为准。 

  二、招租意向 

  (一)租赁标的和时间: 

  1.租赁时间:半年及以上; 

  2.租赁期限:空港创新创业基地写字楼各空置区域,以一个房间起租,后续新增可出租面积将一并纳入此公告招租范围;(房间、面积及起租时间可具体咨询) 

  (二)租赁价格:租金不低于评估价,物业费4.77元/月/㎡;(以最终发布单独招租公告为准) 

  (三)产权人: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租方式:场地招租,签订租赁合同。 

  联系人:白先生 18547728822  郝先生 15247785903 

  三、租金支付方式 

  由招租方与承租方直接结算,需缴纳租赁保证金,具体付款期限、发票种类及起止日期由双方在《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 

  个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自身经营能力或租赁用途合理性的相关资质文件。 

  企业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等能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与实力的相关资质文件,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与资金实力租赁使用该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 

  3.空港物流集散中心仓储厂房招租公告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空港物流集散中心于2023年底投入使用,位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距离伊金霍洛旗市区、康巴什市区均在20公里以内,仓库、厂房内设有防火分区及相应的喷淋设施,并设有自动调节升降平台,方便各种类型的货车装卸作业。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 

租赁资产名称、位置 

层高 

出租面积 

  (平方米) 

租金标准(元/㎡/月) 

消防等级 

生产类别存储类别 

物业费用(元/㎡/月) 

1 

集散中心4号库 

12.6m 

11072.10 

不低于评估价 

丙二类 

丙类 

1.5 

2 

集散中心5号库 

11754.50 

3 

集散中心6号库 

14987.19 

4 

集散中心7号库 

6450.89 

  二、招商条件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及市场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其他经营主体; 

  2.须入驻物流集散中心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禁止准入情形。 

  三、洽谈联系方式  

  本次物流集散中心仓库、厂房公开招商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意向单位可至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服务大楼405洽谈具体招商事宜。 

  联系人:白先生 18547728822  郝先生 15247785903 

  四、租金支付方式 

  由招租方与承租方直接结算,需缴纳租赁保证金,具体付款期限、发票种类及起止日期由双方在《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五、其他 

  个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自身经营能力或租赁用途合理性的相关资质文件。 

  企业报名: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等能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与实力的相关资质文件,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与资金实力租赁使用该场地;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 

  欢迎广大企业抓住商机,前来咨询报名! 

    

  鄂尔多斯市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 

主办: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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