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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12-01 09:41 来源: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作者: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网站(http://kg.ordo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办公及通讯地址: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大数据中心12楼;办公电话:0477-8901909;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电子邮箱:kgyqrmtzx@126.com;邮政编码:017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按要求编制完成《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维护、更新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中领导成员信息、财政预决算报告、机构简介、各部门职能职责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规范局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等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园区未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每日登陆局网站进行网站日常检查,检查网站页面和各个栏目是否运行正常,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杜绝出现“死链”、“错链”。2021年,网站整改20余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完善局网站栏目设置,做到简洁明了方便好用。2021年,园区网站共发布工作动态信息240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网站考核任务。按照全市考核指标内容,及时整改完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梳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高质高效做好各项考核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信息发布为主。

         (二)改进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园区将继续按照《条例》及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凡是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政策和措施,予以主动公开,并加强宣传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年度园区未受理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不存在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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