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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部门核算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
日期: 2015-06-13 00:00 来源: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作者: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委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进一步完善园区部门资金的支付审批程序,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财政局结合业务实际,对园区各局室的费用报销和款项支付审批程序进行了修订,实行“四级审核”、“五级负责”的管理流程,并将各审批环节人员的职责予以明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批流程 

报销人

(整理原始单据、填写报销单据、履行审批程序)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完 成

            ↓              

会  计

(审核报销单据的准确性和原始单据的真实性)

部门负责人

(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

分管领导

(审核、监管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出  纳

(审核原始单据及审批程序的完整性;款项支付)

  二、审批职责

  (一)报销人

  1.报销人具体负责收集原始票据、填写报销单据、履行支付审批程序的工作。

  2.原始票据包括具体业务涉及的审批单、请示文件、合同、发票、收据、费用明细单和详述业务内容的其他资料。

  3.报销人须对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核清凭证的张数、金额。

  4.报销人须根据业务类型填写相应报账单据,一事(指经济业务事项)一单,单据项目要填写齐全、用途清楚、时间和附件数量准确、大小写金额相符,摘要填写须真实全面、详细完整。

  5.报账单据的“报销人”栏必须由其本人签名,不得代签代报。

  6.报销单据经会计人员审核通过后,报销人须按程序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履行审批。

  7.报销人履行审批手续后,须将报账单据和付款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账号)提供至出纳处,办理审核支付。

  8.报销人对原始票据的真实性、报销单据的准确性和履行审批的及时性负责。

  (二)会计

  1.会计负责审核报销人提供的报销、支付单据的准确性和原始票据的合法性。

  2.会计具体审核报账单据的填写是否齐全、用途是否清楚、时间、摘要和金额是否准确合规,审核原始票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财经法律法规。

  3.对于不合法、不合规,金额不正确、记载不准确、票据不完整的支付凭证,会计有权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并向相应部门负责人报告。

  4.会计具有接受业务咨询、提供改进建议的职责义务。

  5.会计在部门的核算工作中接受相应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委托,履行会计监督的职责。

  (三)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会计工作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部门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承担直接责任。

  2.部门负责人具体审核报销、支付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即业务事项是否真实发生、业务摘要是否准确全面、支付金额是否与使用计划一致等。

  (四)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不仅对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而且对分管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和支出的审核审批。

  (五)出纳

  1.出纳负责审核报销人提供的支付单据中原始票据和审批程序的完整性,即原始单据和审批签字是否齐全、金额是否与报账单据一致、付款信息是否准确等。

  2.出纳有权拒绝支付、退回原始票据不完整、审批签字不齐全、收款方与付款信息不一致的业务。

  三、报销支付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报销支付要求

  1.报销人须据实依法取得与报销业务相关的、由税务机关或收款单位正规开具的发票或收据,不得违法购买、变造发票或收据进行报销,或虚增发票金额进行报销。

  2.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据时须字迹清晰,不得随意在报销单据上进行涂抹或以“刮”“挖”“擦”“补”等方式进行修改。

  3.报销人须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报销单据,单据项目填写齐全。报销差旅费用时,须按照差旅费报销单据的要求填写出差人全名、所在部门、出差事由(办理何事)、出差起止时间和地点,以及各项费用和补助金额;若与同行人员合并报销,须将同行人员姓名和人数填写齐全,并将出差起止时间、地点和各项费用、补助与报销人分别填写。报销其他费用时,须在“内容摘要”栏中清晰全面的填写费用所属项目、用途和名称,如设计、勘察等涉及费用计算的报销项目,须将计算依据或计算公式以括号备注的形式在摘要中予以明确。

  4.款项支付遵循“公对公”原则,除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对象为个体工商户时,可将款项支付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个人账户外,所有资金支付业务必须支付到收款方对公账户。

  5.报销业务的收款方为个体工商户时,报销人须在取得发票或收据等原始单据外,要求收款方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6.办理小额零星用品采购且无定点采购单位的,或缴纳办公电话费等须以现金支付的业务时,报销人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提前办理1000元以下借款,并于借款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报销和往来清理。报销人预借差旅费时,执行园区《差旅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7.报销人从业务完成开始履行报销审批程序,到将报销单据转交出纳办理款项支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责任追究

  1.报销人蓄意使用虚假或虚增金额的发票办理报销业务的,财政局一经查实,对报销人和所属部门进行通报,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对报销人因把关不严、无意中取得虚假发票进行报销的单据,予以退回并责令更换发票。

  2.报销人提供的报销单据字迹模糊、项目填写不齐全、涂抹修改的,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3.报销人提供的付款信息不正确导致电汇支付的款项被退回时,由报销人支付重复电汇的手续费用。

  4.报销人预借资金办理零星支付和差旅业务的,须按规定的时限要求进行报销和往来清理,逾期未报的不予报销,不再办理借款业务,并从次月工资中扣除进行往来清理。

  5.报销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业务报销审批程序的,不予支付。

主办: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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