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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6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6-29 14:22 来源: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6项)》(内政办发〔2023〕39号,以下简称《通办清单》)。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通办清单》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根据2023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结合“跨省通办”工作,围绕临时身份证、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制订了《通办清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破事项办理属地限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无差别“全区通办”政务服务。

二、主要内容

(一)推行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分类实施。涉及开具户籍证明、户口迁移、临时身份证办理等24项公安部门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其余132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就近选择政务服务中心“全区通办”窗口办理。

(二)强化线下“全区通办”窗口支撑。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全区通办”服务专窗,通过“全区通办”功能模块,实行异地代收材料、网上定向流转“一站式”服务。

(三)加快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对接。统筹做好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名称、目录编码、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要素的编制、更新工作,实现业务全流程“无差别”办理标准化。

(四)严格线下“全区通办”转办时限。受理地、办理地的“全区通办”窗口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并转办给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在1个工作日内寄出。需要留存纸质材料的在2个工作日内寄出。

(五)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建立通办机制,加强属地部门和异地部门沟通衔接,实现无缝、精准对接,形成事项办理流程的闭环。

(六)加强线下“全区通办”考核督查。将推动线下“全区通办”纳入目标考核和专项督查内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全区通办”工作取得实效。

三、特色亮点

《通办清单》聚焦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自治区层面规范标准、提升支撑,采用全区标准统一、异地收件受理、网上定向流转、部门联动的方式形成闭环办理模式,解决了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的问题,为群众异地工作生活提供便利,还节约了交通费用和时间成本。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
事项清单(156项)》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156项)》(以下简称《通办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推行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分类实施

(一)《通办清单》涉及公安部门的24项线下“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群众凭申请材料和有关证件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交办理申请。

(二)《通办清单》中其余13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区通办”综合窗口进行接件受理,企业和群众可就近选择政务服务中心“全区通办”窗口提交办理申请。

(三)鼓励有条件的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嘎查村

(社区)便民服务站可选择性开展线下“全区通办”业务。

二、强化线下“全区通办”窗口支撑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加挂“全区通办”标识,纳入“综窗”统一管理。要抓紧配备电脑、高拍仪、摄像头等相关设备,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操作技能,提高“全区通办”的窗口支撑能力和业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充分授权给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全区通办”功能模块,实现异地代收材料、网上定向流转“一站式”受理,提升线下“全区通办”服务质效。

三、加快线下“全区通办”事项对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快人员账号和事项运行配置,逐项对事项的办理情形、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时限、材料模板等进行全面规范、统一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区各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四、严格线下“全区通办”转办时限

受理地“全区通办”窗口现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身份核验,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及推送转办至办理地“全区通办”窗口;需要留存纸质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寄出给办理地“全区通办”窗口。办理地“全区通办”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推送至审批部门,审批部门按规定、按承诺办理时限办结,并在1个工作日内寄出办理结果。

五、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本系统《通办清单》的组织实施,对下级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各地区要建立健全部门沟通机制,加强与上下级、同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实现无缝、精准对接,切实提高“全区通办”实效性。

六、加强线下“全区通办”考核督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推动线下“全区通办”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列入“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内容。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对各窗口申请受理、事项办理、收费标准等进行全过程跟踪督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 156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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